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与操作指南(2026 版)

政策口径基准 2026 年 | 适用:全国(苏州实操口径另注)| 企速盈科技整理
一句话结论:2026 年,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据实扣除基础上,再按实际发生额的 100% 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 200% 摊销。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7 号(目前所有符合条件行业均适用,不再区分制造业与非制造业)。

一、哪些费用可以加计(五类口径)

费用类别典型内容常见口径要点
人员人工费用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五险一金,外聘研发人员劳务费研发与生产共用人员须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分摊(2017 年 40 号公告)
直接投入费用材料、燃料、动力费;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运行维护费;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费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销售收入应冲减研发费用
折旧费用研发用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房屋建筑物折旧不计入加计口径(高企口径可含)
无形资产摊销研发用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的摊销须确实用于研发活动
新产品设计费等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二、三条最容易踩错的口径线

1. 其他相关费用不得超过 10%

其他相关费用(差旅、会议、知识产权申请费等)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研发费用总额的 10%。限额按 2017 年 40 号公告公式计算:其他费用限额 = 除其他费用外五项费用之和 × 10% ÷ (1 − 10%),全部项目统一计算。注意不是简单地"按五项之和 × 10%"——两者相差约 11%。

2. 委托研发按 80% 计入,境外有 2/3 封顶

委托境内机构研发,按实际发生额的 80% 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加计;委托个人研发不得加计;委托关联方研发须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委托研发合同须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

3. 特殊收入要冲减

企业取得政府补助用于研发且作不征税收入处理的,对应费用不得加计;下脚料、残次品收入要冲减。

三、留存备查资料清单(税务机关调账时第一件事)

高频错误自查:①立项日期晚于第一笔研发费用;②工时无记录导致共用人员费用全额计入;③其他费用超限未调减;④委托个人研发计入;⑤生产领料与研发领料未区分。任一命中都可能在后续核查中被要求调增补税。

四、算一笔账(苏州企业示例)

某苏州智能装备企业 2026 年度研发费用 360 万元(人员人工 297 万、直接投入 81 万、委托境内研发 67 万、其他费用 16 万)。委托研发按 80% 计入 53.6 万,其他费用未超限额,可加计基数约 494.6 万元,加计扣除额 494.6 万元,按 25% 税率测算少缴企业所得税约 123.6 万元;若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15% 税率),叠加效应更显著。

五、苏州企业实操建议

苏州各区税务部门对研发费用归集的规范性要求逐年提高,2026 年多区在汇算清缴后开展研发费用专项核查。建议:①按项目设置辅助账并逐日登记工时;②每季度对照加计口径自查一次;③汇算清缴前完成三账(财务账、税务账、申报账)一致性核对。

不确定你的企业能加计多少?
用我们的在线工具,3 分钟完成研发费用归集口径自测,自动给出辅助账与留存备查清单。
免费开始自测 → 无需注册,数据独立部署于阿里云服务器,自主可控

常见问题

Q:亏损企业可以做加计扣除吗?
A:可以。加计扣除会加大当年亏损,亏损结转以后年度(一般 5 年,高企和科技型中小企业 10 年)弥补。

Q:多项目共用人员怎么算?
A:按各项目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分摊,并保留工时分配记录。没有工时记录是核查中被调增的最高频原因。

Q:辅助账必须用指定格式吗?
A:2015 年 97 号公告给出了辅助账与汇总表样式,按项目设置。跨年项目按年度分别归集填报。

政策依据:财税〔2015〕119 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97 号、2017 年第 40 号、2021 年第 28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7 号;财税〔2018〕64 号。本页由苏州企速盈科技有限公司整理,仅供企业参考,具体以税务机关认定为准。
苏州企速盈科技 | 苏ICP备2026068989号-1